商標

You deserve to have all the best profession

各國商標制度及申請資料說明

各國商標制度及申請資料說明

台灣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联络我们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註冊公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8~16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印度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4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8~24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柬埔寨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註冊公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9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商標註冊日及延展申請日起,每第5到6年間,要提宣誓

斯里蘭卡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9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2~3年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年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尼泊爾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9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年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7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提出,或在專用期屆滿後35天內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1年未使用)

巴基斯坦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3~4年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汶萊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3年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越南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形式審査公告實體審查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至註冊日前隨時都可提出異議
商標審查期
約12~20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馬來西亞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3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寮國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無異議制度
商標審查期
約12~20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年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日本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公開審査註冊公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8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韓國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年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年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印尼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公告審査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2-3年,視官方案件量而定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提出申請後將立即進入公告期,其後進入實質審查

新加坡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個12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泰國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6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年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90天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孟加拉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6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24~36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7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菲律賓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30天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不丹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0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澳門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形式審査公告實體審查註冊
異議制度
申請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8~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7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緬甸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所有權宣誓公告新聞公告
異議制度
無異議制度
商標審查期
約3~4個月
商標專用期
無規定
延展期限
得於商標專用期滿3年辦理所有權宣誓(延展)與公告
商標未使用制度
特殊規範
  • 緬甸無商標註冊制度,申請人必須向官方提所有權宣誓並在報紙刊登公告,即可核准;無審查程序

中國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年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香港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阿富汗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自公告日起30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1. 不接受指定豬肉、酒精飲料(cl.33) 、酒吧與夜店服務(cl.43)之申請。
  • 2.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包含:Abu Dhabi, Dubai,Sharjah, Ajman, Umu-Al-Quwain, Fujairah & Ras-Alkhaimah。

葉門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9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8~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不接受指定酒精類飲料(cl32, 33)之申請

以色列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9~24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3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伊朗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1. 第32類中的酒精飲料及第33類中的所有商品不得提出申請。
  • 2. 商標內不得包含女性的肖像或人影。

約旦河西岸地區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9~11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7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3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2年未使用)

阿曼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9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6~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卡達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4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科威特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6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8~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不接受指定豬肉(cl.29)與酒精類飲料(cl32, 33)之申請

沙烏地阿拉伯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6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6-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依伊斯蘭曆法)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依伊斯蘭曆法)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沙烏地阿拉伯僅接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之尼斯商品服務清單

敘利亞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0~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特殊規範
  • 採絕對異議制度

土耳其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2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2~18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巴林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60日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24~26個月
商標專用期
申請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2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5年未使用)

約旦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公告註冊
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3個月以內
商標審查期
約10~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0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1個月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有(連續3年未使用)

黎巴嫩

申請費用
請洽本所接洽窗口聯絡我們
分類制度
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申請程序
申請審査註冊公告
異議制度
商標審查期
約1-2個月
商標專用期
註冊日起15年
延展期限
專用期屆滿前均可以提出
商標未使用制度
經通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

透過行動條碼加入LINE

開啟LINE應用程式,接著至「其他」頁籤
中的「加入好友」選單掃描行動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