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動態 You deserve to have all the best profession 重要判決 全部動態 重要判決 重要判決 06 2006.07 重要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95年度判字第01009號 新型如係運用申請前既有之技術或知識,而為熟習該項技術者所能輕易完成且未能增進功效時,仍不得依法申請取得新型專利,為專利法第98條第2項所明定 22 2006.06 重要判決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七七號 專利侵權需專利權人受有損害為要件、損害賠償請求權應於二年內為之。 First-page Prev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