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於室內空間的設計專利保護
根據專利法,目前台灣設計專利的保護標的為:「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以及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雖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在修正102版的審查基準時,對外說明設計所應用之「物品」只要符合專利要件,無論為「動產」或「不動產」,皆得透過設計專利進行保護,但對於建築物中的「室內空間」是否能被納入保護,外界仍有疑慮。
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
智慧財產局於2020年8月25日公告 「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 ,自2020年9月1日起,第三方於發明專利申請案審定前,如認為該發明專利申請案違反專利法第46條規定之不予專利情事,可填寫意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智財局提供第三方意見,提交相關引證文件,以達到公眾審查,提升核准專利品質之目的。詳細說明如下:
台灣近十年商標案申請分析與產業發展趨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年特別參照WIPO IP統計數據中心(WIPO IP Statistics Data Center)每年定期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指標(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簡稱WIPI」的作法,將商標申請所依循的商品服務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以特定權重計算方式,轉化歸類成十大產業類別,彙整10年來超過77萬件商標申請案進行資料清理、數據轉換、分類整併、探勘並萃取資訊,並運用「資料視覺化(Data visualization)」、「數據驅動策略(Data-driven strategy)」概念,將龐雜的資料轉化為易於理解的簡明圖表,完成「2010-2019年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報告,同時引用最新版WIPI 2019報告與台灣同年度申請案數據資料交互比較,呈現台灣與其他國家產業類別比重之異同,作為產業佈局、品牌開發、掌握市場趨勢的參考。
台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務名稱及檢索參考資料異動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使商品及服務分類更合時宜,統整參考市場最新趨勢,經檢討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469項、刪除14項,另增修16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如附表)。以上異動將自109年7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資訊室公告為準)。
外觀設計專利的重要性
目前國內業界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除了大家熟知的著作權或商標外,專利也是一種能夠使用的方式;在專利方面,雖然目前有許多的廠商以為必須要有技術上創新才能獲得專利保護,並忽略產品外觀上的創新,但仍有部分廠商對於透過專利保護自家產品這部份相當重視,以下舉一近期發生的實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