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於室內空間的設計專利保護
2020/11/05 台灣根據專利法,目前台灣設計專利的保護標的為:「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以及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雖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在修正102版的審查基準時,對外說明設計所應用之「物品」只要符合專利要件,無論為「動產」或「不動產」,皆得透過設計專利進行保護,但對於建築物中的「室內空間」是否能被納入保護,外界仍有疑慮。
為解決外界疑慮,智慧局官方已於今年進行修正並於本月(11/1)已開始實施新的專利審查基準;在本次修正中,官方直接在審查基準第三篇中「第二章何謂設計」的部分中寫明了「該設計所應用之物品,係指任何得以生產程序重複再現之產品,包含以工業或手工製造者,建築物、橋樑或室內空間等設計,亦屬之」,並在「第八章部分設計」中,透過圖8-7「廚房之部分」(如下圖)舉例了有關的揭露方式。
(圖片截自台灣專利審查基準)
由官方的努力可知,在現有制度下,室內空間的設計(裝潢)本身亦得為設計的保護標的,並不僅限於裝潢所使用到櫃子、桌面、檯燈等個別物品。
雖然目前台灣廠商中以實體店鋪的「室內空間」作為保護目標的申請案件並不多,但國外廠商的經驗及布局方式應是可以參考的對象。
依據日本經濟財產省網站,日本在今年4月修法後,第一件關於室內設計的設計專利 (日本分類為「内装の意匠」)已於今年10月獲准。
該案為「CCC LIFESTYLE株式会社」以位於羽田機場的蔦屋書店的內部設計作為保護標的,其內容大致可見下方的官方文件截圖。
(圖片截自日本專利公報)
從該案說明書及圖式可知,這樣的保護範圍主要是由整體長條形的空間形狀、書架、書架上的燈、位於中央桌面、桌面上的檯燈以及天花板上的裝飾條等要素(白色的部分)所構成,且物品顏色並不再考慮範圍內。
除此之外,同公司亦於上個月獲得了另一件以奈良的分店內裝作為保護標的的設計專利,由該公司對旗下不同的分店分別申請專利的動作,可見其對於保護其品牌的決心。
(圖片截自日本專利公報)
雖然直到目前為止(11/3)在日本僅有3個申請案獲得官方核准,但依據日本官方在10月初所公開的文件指出,新制實施後僅6個月內,官方就已收到了至少132件的相關案件,相信未來類似的案件應該會陸續出現。
回到台灣,近年來由於電商興起,使得各家品牌開始對自家實體店面的裝潢設計進行重視,且亦有許多品牌已透過設計專利來保護了店面中所使用的個別展示用品(如:燈具、架子、桌椅等),甚至日前亦有飯店業者針對客房裝潢所產生相關糾紛。由於室內的裝潢設計也是消費者體驗的一部份,若廠商對室內裝潢部分設計了有別於他人的特殊外觀,甚至作為品牌形象,建議廠商應當考慮將裝潢部分提出設計專利保護,避免智慧財產權遭受不肖人士的侵犯。
參考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布告欄:
(1)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0812-dc21f-1.html
(2)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81881-d8fd4-1.html
- 日本經濟財產省網站:
- J-PlatPat搜尋結果
專利部 張哲綱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