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丹娜因侵害「HARD CANDY」商標權惹官司
2014/07/10 國際世界知名藝人瑪丹娜日前因名下健身俱樂部「HARD CANDY FITNESS」之名稱而被提訴。
原告是以美妝與流行為訴求所成立之「HARD CANDY」公司,該公司認為瑪丹娜為了販賣健身DVD或服飾而故意惡用該公司名稱,因而以侵害商標權及不當競爭為由向聯邦法院提起告訴。
本案先前曾被美國專利商標局(USTPO)駁回,而瑪丹娜是在2011年以「HARD CANDY」為名開始銷售產品。根據RadarOnline.com獲得之聯邦法院文件所載:「被告之行為對HARD CANDY公司造成金錢損害及其它救濟方法無法回復之損害,且今後仍會持續擴大」「若同法院無法限制被告,則被告將持續及/或擴大起訴書中的不當行為,而繼續侵害HARD CANDY公司之商標權並造成無法回復之莫大損害」。
又,在本案中,瑪丹娜之經紀人蓋瑞奇雖也成為被告,但其表示「瑪丹娜是侵害行為的始作俑者,他只是繼續之後的行為」。
HARD CANDY公司要求瑪丹娜支付損害賠償並終止使用其名稱。
以上新聞取材自日本ナリナリドットコム網站
日本事務部 經理 陳威志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