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服務說明
專利侵權處理
專利權的保護:
於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專利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發現他人未經同意侵犯其專利權者,得請求除去之(如:請求銷毀或其他必要處置); 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因故意或過失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專利侵權的定義:
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該發明創作之行為。其中,發明創作的專利權,以申請專利範圍的記載文字為準。
專利侵權的主張時效:
專利權人或專屬授權人知道有損害或賠償義務人起,兩年內可以對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超過兩年不行使將會消滅無法主張請求權,此外,侵權人的侵權行為發生超過十年,則同樣無法主張請求權。
專利侵權的處理方式:
(1.) 確認系爭專利的專利權有效性
(2.) 確認系爭產品是否落入系爭專利的專利權保護範圍
(3.) 系爭產品落入系爭專利的專利範圍
(4.) 函件通知
(5.) 專利訴訟
專利權之主張,除基本權利取得及維護外,本所得協助廠商進行案件分析、規畫爭議處理策略、蒐證、調查並輔以大量實務經驗協助以非訟、訴訟程序解決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