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域團體商標
2007/03/08 國際日本政府推展一種新制度,稱為地域團體商標制度“regional collective trade mark system”,以提高當地農業出口的價錢。John Tessensohm 和 Shusaku Yamamoto 會慢慢解釋這項措施將如何運作及誰將會從中獲利。
自2006年4月1日起,生產或供應Yubari melon (夕張甜瓜)、Kawamata game fowl(川俣鬥雞)、Wajima lacquer(輪島漆器)、Matsuzaka beef(松阪牛肉)、Wakura Hot Springs resort services(禾倉溫泉旅館服務)、Nada sake(灘の酒) (from Japan)、 Idaho potatoes(愛達荷馬鈴薯)、Whitstable oysters(惠特斯特蠔)、Param ham or Bowen mangos(帕馬火腿) (from overseas)的地區性農業及協會會員,使用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務上而變成著名且和地理來源產生關聯,得透過申請或註冊這些著名的標示作為地域團體商標,。透過地域團體商標制度建立的品牌,對日本農業部門、民間藝術和手工藝市場等之年輕化有很大的幫助,也可藉這些產品幫助日本重新成為出口大商。
回春(Rejuvenation)
日本農業跟鄉村地區長期存在一個難以克服的問題,包括年輕人不斷往城市移動,造成農村人口的減少、農業人口的老化、農田廢耕的增加,和飲食習慣的改變而導致米和傳統食品的消耗量減少。這些因素都將會造成日本農業收入的停滯或下降,且讓日本社會擔心其國內特殊食物跟民俗文化的未來。
因此,日本開始規劃一個嶄新的策略來幫助正在萎縮的農業部門,且投入現金挹注在昂貴、高品質、日本出口的高價牛肉、蘋果、草莓和稻米上,因為世界上口袋深的饕客人數正在增加中。
日本小泉首相2006年1月20日在國會164會期一般政策演說中為這項政策背書。他提到,「日本的農業和漁業產品,像蘋果、草苺、番薯、米和鮑魚等,因為全球對日本食物需求的激增,和亞洲國家生活水準的改善,已被當作奢侈品在海外販賣。出擊性的農業政策以協助激勵技巧性的經營和進展,是日本政府的優先工作事項。」
結論,在全球化的年代,日本希望藉由具發展利基的日本奢侈品外銷市場,促進其經濟繁榮。
建立奢侈品的品牌(Branding luxury foods)
“建立品牌”對銷售奢侈商品或服務行為者是一重要部分,這也成為日本農業轉型重要的一環。2004年經濟產業省的白皮書對此作出一項結論「這種保護區域產品的做法,不但會加強農業產品的競爭力,還可以經由減少仿冒品之產生及正確的產品來源地標示,保護生產者跟消費者。並藉由建立地域品牌和增加農產品價值,得以活化地區經濟。
建立品牌的工作,也在2004年農林水產省的年度報告書中確認。「建立地域品牌的合理性,在於使用獨立的系統提升消費者的認知和確信,經由證明品牌係由自然的、有歷史的、有文化和獨特地區資源,和經過嚴格品質掌控的企業所生產…。未來,我們需要經由建立證明和品質控制系統,對地域品牌的經營方法、釐清地區農產品生產者的品質和價值責任、和產品處理方式等,來獲得消費者的肯定」。
建立品牌的工具是4月1日實施的團體商標制度。這與日本之前反對註冊與地理相關商標的態度有非常大的不同,像之前夕張甜瓜、松阪牛肉、灘の酒、帕馬火腿、吉力馬扎羅咖啡是被認為沒有識別性的,這舊政策是因為相關領域的任何人應該有權可以使用這些地理或地域名稱,且允許一個實體將地名註冊成商標取得獨占地位是不適當的。這也是審查商標註冊的經濟產業省日本特許廳的態度,且已有許多日本法院判決對特許廳的態度背書。現在,日本政府已了解地域團體商標可以用來恢復日本的農業和民俗文化部門。
高品質的利基食物
「日本生產」的標籤在亞洲有很大的吸引力。亞洲地區的人口因為經濟成長所得增加,亞洲的百貨公司和超級市場對高所得者推出高品質的奢侈品,就是這種富裕的象徵。所以2004年有超過75%的農漁產品出口到東亞國家就不驚訝了,其中對中國香港出口37%、南韓16%、台灣13%。中國市場的佔有率近年來有明顯的成長,從1989年的2%到2004年的17%,而同期香港的佔有率維持不變為20%,2004年,青森(Aomori)蘋果出口量的90%輸出到台灣。
這些高價的日本出口水果包括在泰國出現240美元的靜岡甜瓜(Shizuoka musk melons)、在香港賣3美元的枥木草莓(Tochigi strawberries)、和170美元的四角型或錐形的香山西瓜(Kagawa watermelons)運到科威特。
近來中國的富裕導致對日本高價的弘前蘋果(Hirosaki)有極大的需求,每個弘前蘋果要價16美元,是中國蘋果的100倍價錢。青森縣弘前村生產的傳奇高價蘋果包括精緻的陸奧(mutsu),從樹枝時套袋直到收成前一個月,解開後,陽光曬成的粉紅色,像壘球大小的<陽光陸奧(sunmutsu,)>,和表皮散發出深紅色的光芒<世界一(sekai ichi)>。
日本的高人工成本、昂貴的地租、高價的產品和運輸費用造成大規模的農業難以生存。巴西的農業官員說日本沖繩的農夫要花1000美元的成本生產一噸糖,但巴西的農人不到200元即可做到。然而,小規模高品質的農業對日本農人是一個可養活自己的選項。透過這些高品質食物的出口,日本正在輸出他們的食物美學,食物的價值在於他們漂亮的外表和味道。
外銷動力Export Powerhouse
2004年,日本出口到海外的農漁業價值3000億日幣(26億美金),但這些產品的輸出量只佔3%的國家總輸出量,這些數量的減少是因為日本價值7兆日幣的農漁業進口。日本設定目標在2009年農漁業產品出口要成長一倍。最有可能的產品是蘋果、梨子、鮭魚和貝類。為達到這個目標,日本將採用兩極策略。
這個計畫第一步是要增加日本政府的基金來幫助有推銷出口計畫的國內栽種者。農林水產省的官員希望藉由提倡「日本品牌是基於日本科技和文化」替日本拓展海外農漁業產品的市場。農林水產省和經濟產業省及其他政府機關合作,要求輸出目的地的國家消除障礙以利出口。
第二就是努力減少海外侵害專利農產品的增加,特別是這些由日本農民在鄰近國家種植在日本得獎的種子所生產的便宜產品。假如這些侵害專利權農產品不消除,日本農夫的經濟收入將會慢慢萎縮掉,且對日本經濟造成很大的影響。
Strain identification via DNA testing
Source: MAFF Annual Report 2004
高科技戰役(High-tech battles)
媒體報導國外農產品貼標籤仿稱為日本著名的食物,如八代市的櫻桃番茄(Yatsushiro Kumamoto cherry tomatoes)和枥木草莓(Tochigi Tochiotome strawberries)等,為了反擊這件事情,日本農民必須要得到更強的商標保護和日本種子及種苗法的其他法律救濟,以阻止這些仿冒的商品並保護消費者。日本農民也使用高科技方法以對抗侵害專利的食物,包括在用法院複雜的植物DNA檢驗技術來辨別及排除海外生產的產品。
其他高科技的措施,包括鳥取的全農縣耗費數以百萬日圓在特別的溫度下控制倉儲設備。目的是要把梨子保持在新鮮的狀態,讓消費者可以輕易的與外國進口的梨子區辦。出口到海外市場的青森蘋果也在箱子貼了IC晶片。這種現代科技和傳統食物美學的結合是日本能獲得比較高價值的特徵。
為了經濟上的需要,日本政府內閣智慧財產權策略委員會下設立商標制度次委員會,2004年底次委員會邀請且得到46個團體和個人的公開建議,包括地域和國家團體、貿易機關、地方政府、食物飲料烈酒產業代表、律師公會、專利代理人協會、和日本消費者協會。
傳統技術和工藝製造者、地域農業團體、和貿易協會壓倒性的贊成政府地域團體商標法規。然而,日本食物、飲料、烈酒公司、消費者團體、和一些法律團體則以會造成消費者混淆,和對已存在的商業秩序造成不好的影響而強烈反對,他們認為允許一個實體已註冊商標獨占一個地理或地域名稱是不適當的。
經過深入諮商後,由經濟產業省在2005年3月提出地域團體商標法案到日本國會,新法案在2005年6月15日公布,在2006年4月1日施行。
Getting regional collective mark registration
S ource: Japanese Patent Office
新的法律New law
2006年4月1日以後申請的這些地域團體商標將依新法規定審查。
任何一種商業團體或依法申請的其他團體或外國法人有資格申請註冊地域團體商標。個人不能申請地域團體商標,因為不具備法人資格(an incorporated legal entity)。
協會必須讓所有符合資格的會員加入,依地方法令成立的協會必須對符合資格的人開放。
即使是一個普通的地域名稱,因使用的結果,這個商標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務對相關消費者而言已為著名,仍可註冊成地域團體商標,「地域名稱」指商品的來源地或服務的提供地。地域團體商標的所有人可能無法移轉或讓與商標使用專屬排他權給其他人。所有人僅能讓與非專屬權。
註冊的好處是自明的,商標所有人可以監控地域團體商標的使用且對抗未經授權的使用,並可主張侵害的救濟,如損害、禁制令、假處分的措施。
異議和評定(Opposition and Invalidation)
任何人可以在公報發行後兩個月內對已註冊的商標因違反地域團體商標註冊要件提出異議,如果一個註冊的地域團體商標不符合註冊要件,可以向特許聽提起評定。地域團體商標可能因為未使用而撤銷,這種狀況下,註冊人要負舉證責任。
優先使用權(Prior user rights)
如果一個先使用者在申請註冊團體商標之前,已經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地域團體商標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和服務,且沒有意圖違反公平競爭法,那麼,他們仍有權使用商標在相關的商品和服務上。這個規定於後手接管營業時也適用。
廣泛先使用人的豁免多少會減弱地域團體商標所有人的保護。為了衡平,以有利於地域團體商標所有人,他們可以要求先使用人「在他的商品和服務上附記一些適當的區別標誌,以避免所有人和其他人的商品和服務產生混淆」,先使用人使用的方式既無官方認可或經團體商標所有人的批准,先使用人可能不想要這個聲譽,長期來說,即可能可以說服他們從地域商標所有人獲得授權。
財富乘數(The wealth multiplier)
日本決定顛覆長久施行的商標法令和實務,可以回溯到2004年產業經濟省的白皮書,提到這些地域商標「與該地區產品的品質相關,可以在市場上區別這些農業產品」,產品不同,可以解釋消費者為何決定花16塊美金購買價格昂貴但多汁青森蘋果的原因。
要說明的是,日本烈酒團體商標制度與歐盟保護地理標示近似,前歐盟委員會執行長Lamy說藉由核准團體的農民和工匠註冊團體商標,是保護地裡標示的一個財富乘數。日本團體商標制度試圖要達到這個目標。
日本政府官員和私人品牌專家對農業和傳統工藝協會建立品牌策略和教育課程,解釋他們應該對著名的地域商品和服務申請商標。藉由地區媒體的報導,在4月的第1個星期,約有320個地域團體商標案申請註冊。
日本人和其他外國申請人,假設他們符合申請規定,亦可以享有地域團體商標保護的好處。地域團體商標註冊提升了地域生產者的能見度,讓消費者更確信產品和服務而表明他們願意花錢。經濟上對日本農民和工匠的生計是勢在必行的。廢除禁止地理商標用在著名商品和服務的舊規定是被歡迎的。藉由在世界上第2大經濟體申請及註冊地域團體商標,將使著名商品和服務的地域團體商標所有人能夠享有他們財富的乘數效應。
參考資料: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取材自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