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商標:利用顯著的文字商標足以區分弱勢及描述性的巧克力包裝
2007/07/16 國際安特衛普法院於 2007年4月5日判定雀巢的KitKat Ball不含文字的包裝並未對Mars的包裝造成侵權, Mars的包裝包含MALTESERS一字,且為牛奶巧克力的麥芽蜂巢狀球所包圍,及紅色的背景。
Mars認為雀巢的KITKAT Ball包裝與其產品包裝太過於近似,易造成混淆,並指KitKat不當利用MALTESERS產品的高知名度。
法院駁回Mars的請求,並裁定兩者不會造成混淆,或有不當利用產品知名度之情事。 KitKat顯著的紅色包裝在牛奶巧克力產品中十分常見, 包裝上飄浮的產品在類似產品中十分普遍,且兩者的文字商標也很著名。 兩者包裝上的顯著部分避免了造成混淆及不當獲利的可能性。
法院認為包裝上文字以外的部分具描述性,所以視為弱勢商標。 法院更進一步認為增加NESTLE與KITKAT二字,足以區分KITKAT及Mars的包裝並防止混淆。
本案仍可上訴。
(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2007.06)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外部總經理 游文慧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