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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國會通過新的聯邦智慧財產權保護法

2020/07/27 國際

墨西哥國會通過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此法將自2020年11月5日起生效,取代現有智財權法規,有關商標、專利及訴訟相關變革大綱內容如下。

 

商標

  1. 申請時必須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詳細說明。

  2. 於2018年8月10日後核准的墨西哥商標需提供詳細的產品或服務說明。

  3. 不論此商標第一次使用於哪個國家,提申請時皆需註明商標第一次使用的日期。

  4. 公告異議期一個月結束後,商標將進行形式及實質審查。

  5. 多數情況僅核發一次審查意見,包含提供所需文件、克服法律障礙、異議等。申請人須在收到審查意見的4個月內回覆並提供相關證據,未回覆審查意見或提供證據的,申請案將可被視為放棄失效。

  6. 如未在4個月內回覆異議,墨西哥工業局(Instituto Mexicano de la Propirdad Industrial, IMPI), (Mexican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MIIP)將核發最後通牒,要求於5天內回覆。

  7. 商標、商業行號和標語保護期限將改為自核准日起10年內有效。(現行法規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內有效)

  8. 提延展時需提交宣誓書,宣誓本產品或服務屬於真實,並無詐欺或隱瞞事實。

  9. 已註冊之商標的保護範圍僅限於使用聲明書上包含的產品或服務。

  10. 可提交商標的“許可協議書”,避免申請案因類似商標前案而遭到拒絕。

 

專利

  1. 新型專利保護期延長為15年。

  2. 可申請補發證書。

  3. 無法取消主張之優先權以擴大保護範圍。

  4. 新法規將致力於避免重複核准相同專利以保護公眾權益。

  5. 新增分割申請的限制。

 

訴訟

  1. 引進部分刪除和部分失效的條文。

  2. 若異議方先前已使用相同證據向墨西哥工業局主張無效宣告,且墨西哥工業局已作出判決,則無法再以同一份證據提出無效訴訟。

  3. 引進電子通告,公告通知將優先於電子智財公報上公布。

  4. 引進侵權調停程序。

  5. 將秘密交易和網域納入侵權認定範圍。

  6. 大幅提高侵權賠償金額。

  7. 墨西哥工業局或法院判定造成已確切損害,可主張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 墨西哥工業局
 

專利部 林亭廷編譯

經通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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