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You deserve to have all the best profession

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法院於2007年7月開始運作

2007/07/17 國際

馬來西亞政府最近剛成立了專門處理智慧財產權事務的法院,並自2007年7月開始運作。

總共共15個法院, 每州至少一個。 此外,有6個高等法院被指定為“特別指定法院”,專門處理智慧財產權的爭議。 這些高等法院位於以下地點: 吉隆坡、雪蘭莪、新山、霹靂州、沙巴和沙勞越。

州法院審理因貿易法令1972,著作權法1987及光碟片法令2000所衍生的刑事犯罪。 在馬來西亞,專利及工業設計的侵權行為僅有民事責任,並無刑事責任。

高等法院則可審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對州法院的判決不服而提起上訴,可能會指派特定的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審理;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不服而提起上訴,則會由上訴法院審理;而對於上訴法院的判決不服而提起上訴,則由聯邦法院審理。

設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的目的為,加強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並藉以吸引以技術為導向的外商進駐。

取材自 INTA
國際事務部 潘俞均 編譯

經通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

透過行動條碼加入LINE

開啟LINE應用程式,接著至「其他」頁籤
中的「加入好友」選單掃描行動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