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論壇會議討論摘要
2007/07/17 國際歐洲專利局(EPO)於2007年4月18日至19日在其慕尼黑總部舉辦「歐洲專利論壇(European Patent Forum)」會議,有近400位來自全球產業界、政府與公部門、科學與研究單位、專業協會和非政府組織(NGOs)的專家與會,討論未來20年智慧財產(IP)制度可能面臨的挑戰。會議的討論重點如下:
TRIPS – 對開發中國家的恩惠或詛咒世界貿易組織(WTO)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訂定了智慧財產權的最低保護標準,會議中有人認為TRIPS為開發中國家提供了外國投資的根據,故有助促進該等國家的技術普及和資本擴散;也有人認為,TRIPS妨礙開發中國家建立自己的知識基礎,被已開發國家用來保衛其全球霸權。
金錢取代專賣權
專利賦予專利權人防止別人販售、使用其發明的權利,在19、20世紀被認為是保護創新的適當方法,但在21世紀,許多人覺得專利會阻礙合作創新的過程,應該弱化專利權以平衡專利制度,會中特別提到專利的專屬權應該轉換為收取授權金的「權利許可制(“license of right” regime)」--以金錢取代專賣權。
有些人認為,製藥業應該採用一套獎勵制度,與專利制度並行,或者予以取代,這樣才能產生研發誘因,而不會導致藥品價格過度高昂;然而醫藥界反駁此說法,他們認為最強力的專利權才能補償醫藥發明的龐大投資。
專利與社會契約(societal contract)
專利制度的設計是一種社會契約:以讓發明人取得專利來交換其將創意公開,社會可以得到雙重好處—為未來的創新提供誘因、擴大社會知識的根基。但是很多人認為現行制度有瑕疵,低品質的專利是此社會契約失敗的一個原因。
USPTO已提案預定2007年6月1日展開一項同儕檢視(peer review)計畫以為補救;還有人認為,各國專利局的龐大積案已使核准專利的價值大打折扣,特別是那些快速成長、而取得專利所須時間比產品週期還要長的技術。
專利制度—毫無限制則終自我毀滅
會中很多人提到目前正在擴大的電腦軟體、商業方法和基因發明的可專利性界定,以基因發明來說,其標的應屬自然範疇,卻被專利錯誤擅用,其中一位與會者說,制度被無限度的擴充終將會自我毀滅。
以上這些議題都很重要,並會影響未來的智慧財產制度,因此,EPO在3年前即已展開一項“Scenarios for the future”計畫,分析IP背後的主要驅動力,最後的研究結果已在「歐洲專利論壇」會議中發表。
相關網址 http://www.epo.org/focus/patent-system/scenarios-for-the-future/forum.html
2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