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局2007年6月新增口頭陳述程序
2008/03/07 國際韓國: 口頭陳述程序:更簡單、方便的選擇
韓國智慧財產局的智慧產權法庭最近針對商標案件新增了口頭陳述的程序,以往僅發明、新型及新式樣有該程序。
與原有的聽證會相較,口頭陳述較為簡單且直接。口頭陳述為雙方可與審查員面談表達,而聽證會則是由三名審查員所組成的三人小組。 口頭陳述可在漢城及大田(離漢城約2個小時車程,同時也是韓國智慧財產局所在位置)舉行,但聽證會僅能在大田舉行。 因此,與聽證會相較,口頭陳述對於雙方面來說都較為方便且有效率。
口頭陳述適用於有兩造當事人的程序(如對於韓國智慧財產局的核駁提出訴願)以及單方面的程序(如異議撤銷、評定),且可由任一方提出請求 (自2007年7月1日)或由審查員提出 (自2007年6月1日起)。
取材自INTA2007.08
國際事務部 潘俞均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