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PO非洲專利商標聯盟制度簡介
2002/07/16 國際ARIPO為非洲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制度,一件申請案可保護到所有指定之國家,但專利及商標所能指定之國家不盡相同;茲將專利及商標制度敘明如下:
專利
新穎性”為專利申請之要件,並有工業上之價值。在國際間展覽會上公開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不喪失專利新穎性要件。
ARIPO專利可指定之國家為
Botswana、甘比亞、Ghana、肯亞、Lesotho、馬拉威、莫三比克、Sierra Leone、蘇丹、Swaziland、Tanzania、烏干達、Zambia、Zimbabwe。
商標ARIPO商標申請可指定下列國家
馬拉威、Swaziland、Zimbabwe、Tanzania、Lesotho、烏干達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外部 游文慧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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