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專利法修正將於2020年生效
2019/07/08 國際2017年2月28日新加坡議會通過專利法修正法案,此法案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對新加坡專利申請重大影響如下:
國外專利補充審查制度不再適用於新加坡
1.下列專利申請途徑無法再申請補充審查取得新加坡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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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後進入新加坡國家階段的PCT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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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後透過巴黎公約申請或提出普通申請的專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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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期限後提出的分割案
此項法案僅影響2020年1月1日後提出申請的案件,在期限前提出申請的專利案依然適用國外專利補充審查制度。
此外,申請人可以其他審查方案取代補充審查制度,例如「專利快速審查」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和「全球專利快速審查計畫」(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rograms),目前這2種方式對希望適用補充審查的申請人較有利。
2.擴展寬限期
新加坡專利法規定發明人若於提出申請前的12個月內於特定場合第一次公開發明,適用公開寬限期,1年內依舊可提出專利申請
但實際情況下,公開寬限期僅適用於極少數情況,例如國際展覽和學會,若在不屬於上述有豁免權的情況下公開,則有失去專利申請要素的風險。
但在專利法修正後,寬限範圍將擴展為發明人於提出申請前的12個月內在任何場合第一次公開發明皆適用寬限期,此修正將使專利申請更有彈性。
資料來源: 新加坡專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