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禁止近似PANADOL藥品出口至葉門
2006/07/27 國際「若商標指定使用於印度境外產品出口及銷售服務也視為在印度境內有使用該商標之事實。」-高等法院於審議訴訟第1974/2003號一案時對此議題有所論述。
該案之原告-GlaxoSmithKline公司在葉門發現了與其PANADOL商標類似的「PANAMOL」、「PARADOL EXTRA」及「PANAMOL」商標使用在藥物樣品,且外觀也採用相似的包裝,即使這些藥品並未標示製造商或代理商之資料,然而依據這些藥品所標示的授權碼及其他調查資料仍可知這些藥品來源為印度,因此,GlaxoSmithKline公司遂依據商標仿冒、違反著作權及假冒影射(Passing Off)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對此藥品的製造商及其代理人之控訴。
註:假冒影射(Passing Off)意指一方以不正當的手法誤導消費大眾,使眾人認為他的產品/服務與另一知名度高的產品/服務是同樣/相關的。
高等法院認為此案之被告有冒充使用原告產品之意圖,故於2003年11月19日對此案的被告頒布了禁制令(restraint order)。
同時,庭上也禁止被告使用與原告類似的「PANAMOL」、「PARADOL EXTRA」及「PANAMOL」商標及包裝於退燒藥及止痛藥中,除此之外,庭上也核准原告的請求,指派當地的專員前往被告的廠房進行對這些仿冒品、銷售帳本的查扣。
果不其然,從被告廠房中搜查出大宗與PANADOL藥品相似的物件,計有696,000片藥劑及6,400件的包裝袋。
(取材自Rouse and Co International)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法務部副理 陳媛媛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