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及利亞》商標公報
2002/08/07 國際奈及利亞商標局最近已連續發行三份商標公報以期趕上待公告之商標所堆積之數量。
在奈及利亞,商標申請註冊程序就如同許多國家一般,經審查後認為合法者,須於取得註冊專用權前公布於商標主管機關公報上。
奈及利亞商標公告為期2個月,任一方若認為該公告中商標不得取得註冊,則必須於自公告期日起2個月內提出異議,且不得要求延長公告期。
然而,由於奈及利亞商標公報多年來的發行量並不穩定,導致數以千計,堆積如山的商標還靜待公布中。
雖然距上回商標公報發行時間已有兩年之久,但是近來,三次商標公報已分別於2002年的6月10日、7月10日及7月22日發行。而商標局官員也聲明在不久的將來還會再發行超過四次的商標公報。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外部 黃心怡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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