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商標權之爭: 世界盃橄欖球賽案例
2008/03/07 國際授權多數商標權於他人的世界盃橄欖球賽有限公司 (RWCL),對一間申請多項橄欖球相關商標的公司採取行動,該公司專門販賣運動週邊產品,所申請的商標包括 MONDIAL及NATIONS OF RUGBY。 法國第一審法庭,2007 年9月13日,Rugby World Cup Limited v. Mr. Joseph Nacmias/S.A.S. Centre de distribution Textiles/Mr. Michel Magne.
世界盃橄欖球賽有限公司以其於1996年4月1日向歐盟共同體所提出,並於1998年9月2日獲准註冊的商標,RUGBY WORLD CUP的文字與圖形商標及其他註冊商標,主張另一間公司的商標申請構成了詐欺、仿冒、不公平競爭及搭便車之行為。
法國第一審法庭表示,基於詐欺使一切歸於無效(fraus omnia corrumpit)的原則,世界盃橄欖球賽有限公司有資格採取行動,但法庭駁回了世界盃橄欖球賽有限公司的請求,並贊同另一方依未使用的規定對歐盟商標RUGBY WORLD CUP提出撤銷的申請。
法庭堅決認為請願者並沒有世界盃橄欖球賽的壟斷權,至於仿冒的指控,法院認為另一方的商標申請並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而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解,因為商標相似之處僅為運動名稱,其餘部份並無相似之處。
另外,關於請願者的不公平競爭及搭便車的控訴,法院認為除了NATIONS OF RUGBY外,所有另一方的商標仍尚未使用。而且NATIONS OF RUGBY並不足以影響RWCL官方的行銷網路,或者與其他的RWCL商標構成混淆誤認之虞。
法院依據1993年12月20日,歐盟規則40/94,第50(a)條規定,於2003年9月2日起撤銷了歐盟註冊商標RUGBY WORLD CUP,因為請願者所提出的使用證明無法證明該商標在撤銷案提出的3個月之前有使用的事實,請願者對於該項判決已提出訴願。
取材自INTA2008.01.01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際事務部 楊于儀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