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採第八版國際分類
2005/02/22 國際自2003年3月6日起,蘇丹商標註冊申請已改採尼斯協定第八版之分類。
根據最早之1930年蘇丹商標法規定,指定商品被劃分為50類且不包含服務項目,雖然蘇丹並未在尼斯協定會員國之列,但自1984年起也開始採用尼斯協定之國際分類(共42類)。
而改採第八版國際分類後,「科學及技術性服務與研究及其相關之設計;工業分析及研究服務;電腦軟硬體之設計;法律服務」現已歸為第42類;而「供應餐飲及臨時住所之服務」為第43類;而「醫療服務;獸醫服務;為人類或動物之衛生及美容;農業、園藝及林業服務」為第44類;「為配合個人需求由他人所提供之私人或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或個人所提供之安全服務」為45類。
這樣的改變使得申請人於蘇丹申請商標時得以指定與其他亦採用第八版國際分類之商品/服務。至於依據舊國際分類第42類註冊之商標,其服務項目勢必要再重新分類,但正式實施日期尚未定讞。因此,當註冊服務標章未包含其欲指定之服務項目時,該標章之專用權人應另外新申請以確切保護商標服務範圍。
至於蘇丹商標申請所須文件仍維持不變,而從申請到領證約須16個月之時間。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外部 蔡佩恩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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