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標案例 : “POWER BREAKFAST”不算商品說明
2008/03/11 國際在Kellogg Canada Inc.對Nature’s Path Foods Inc.案例中,商標異議委員會認為,雖然以POWER BREAKFAST當做商標會有暗示以鬆餅、麥片為早餐是一天開始的能量,但以之當做商標並不算商品說明。
申請人以POWER BREAKFAST申請商標,指定使用於鬆餅、早餐麥片等,異議人以該商標為商品說明,對之提出異議。
異議人並提出網路查詢資料,以證明POWER BREAKFAST為商品說明,但所提出的網路資料卻是申請日之後,因此不予以考慮,僅有兩份資料被接受,但僅能證明該資料在查詢當時可以查到,這些證據資料並不足以證明異議人的理由。
在字典上可以查詢到POWER及POWER LUNCH,並無法找到POWER BREAKFAST,商標異議委員會認為本案徵結點應該在於,一般加拿大消費者在聽到POWER BREAKFAST時,是否會聯想到鬆餅、早餐麥片等。
商標異議委員會認為,消費者並不會在聽到POWER BREAKFAST時聯想到申請人所指定的商品,因此駁回了異議的申請。
取材自INTA
國際事務部 蔡佩恩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