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准發明專利可同時於柬埔寨登記生效
2018/04/02 中國柬埔寨產業暨工藝部(MIH)在2017/11/2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簽訂一備忘錄,讓中國核准的發明專利可直接於柬埔寨登記生效,但中國實用新型、設計專利無法。此備忘錄將於2018/4/1生效,因此,專利權人確實有柬埔寨市場保護的必效性,可在四月份開始將已核准的中國發明專利登錄於柬埔寨產業暨工藝部。
2003/01/22之後在中國申請的發明專利,經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准後,僅須向柬埔寨產業暨工藝部提交申請書, 專利說明書, 專利登記簿副本, 英文及高棉語翻譯等專利文件,審查合格後即可在柬埔寨享有專利權,其申請日和有效期限同中國專利。
通過此一登記保護途徑,中國發明專利權人可以避免冗長的實質審查程序,節省申請成本,並可快速、便捷地在柬埔寨獲取專利權及相關保護。
資料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
http://www.sipo.gov.cn/zscqgz/11204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