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延長專利主張優先權及修改分割案內容期限
2020/06/17 國際根據《新冠肺炎援助、救濟及經濟安全法》第12004(a)段、《聯邦法規》37 C.F.R. § 1.183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請求,美國專利商標局決定延長新申請案主張優先權及分割案修改內容的期限並免收其規費。
發明案主張優先權或修改分割案內容的原始期限為提出新申請案或分割申請的12個月(設計案為6個月),此次再延長2個月期限,共14個月(設計案為8個月),適用於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7月30日提出新申請或分割申請的案件,須同時提交 ”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無法如期提出請求的聲明書” (Statement of Delay Due to COVID-19 Outbreak)。
資料來源: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官網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restoration-relief-2020-06.pdf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35/119
專利部 林亭廷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