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案例: 防衛性商標註冊與商標淡化
2008/03/11 國際法國拉克絲蒂股份有限公司La Chemise Lacoste (鱷魚牌),於2007年12月12日決定對被異議方為兩位英國牙醫師的商標異議案判決提出訴願,此案經媒體報導,吸引許多人注意。
La Chemise Lacoste公司僅依據單一理由提出前述訴願。即為,該公司之著名鱷魚(黑白)商標已向歐盟內部市場調和局所註冊的商標權包含第1 至45類(不含第8類)的指定類別。根據歐盟內部市場調和局規定,商標申請並不需提供使用/企圖使用聲明,且La Chemise Lacoste在歐盟的註冊商標於2004年才取得註冊,因此尚無需提供使用證明,所以La Chemise Lacoste的商標註冊完全合法。對於認定商標不近似的異議不成立判決,Lacoste則認為該兩個商標與其商標近似,因此提出訴願。
此案中,La Chemise Lacoste公司欲擴大保護其鱷魚商標之高知名度,唯此案之裁決,僅需確認系爭商標與據爭商標之差異性,而無需考量據爭商標於與此案無關之其他指定類別已取得的高知名度。
儘管歐盟商標之註冊可提供有效的短期保護,但實務上仍不乏商標權(法)人,以其註冊商標指定之核心商品/服務為基礎,而以防止商標淡化之理由以擴大其保護範圍。唯此案中之訴願裁決,仍僅考量系爭商標與據爭商標在於牙醫產業實際使用其商標之事實,而Lacoste 的商標並未在此領域中使用。
根據英國法律規定,此訴願案之結果並非最終裁決,La Chemise Lacoste公司仍有權依法對此案提出上訴。
取材自 INTA
國際事務部 游文慧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