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可不可以註冊為商標?
2019/01/14 中國近期中國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永禾餐館在店鋪招牌使用「橋頭永和豆漿」,但將「永和豆漿」標示於招牌最明顯之位置,而「橋頭」字體小且與其他圖案結合位於招牌左側,除店面招牌外,且於餐具上也突出使用「永和豆漿」,並在網路平台上以相同標示方式提供商品外送服務之行為,侵害永和食品(中國)有限公司註冊之”永和豆漿”中國商標權,判決賠償人民幣5萬元。
本所評析:
「永和豆漿」是否可註冊為商標?此問題應視在哪一個國家/地區而定。
「永和豆漿」中之「豆漿」為商品名稱,「永和」為新北市轄下的一個區,且該地區人口密度高,台灣消費者多知道此地名,故「永和豆漿」整體給人的印象即為:產製於新北市永和區的豆漿商品,或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的豆漿店之意。所以在台灣,商標主管機關認定此名稱有使消費者誤認商品產地可能性,無法註冊為商標。
早期於中國「永和」縣知名度較低,故「永和豆漿」整體尚不至於使中國消費者誤認商品產地,故永和食品(中國)有限公司1993年於中國申請「永和」商標獲核准註冊,後陸續註冊多款「永和豆漿」、「YONHO」商標圖樣及指定商品/服務,並對他人申請之「XX永和豆漿」提出異議、無效宣告等撤銷程序,維護「永和豆漿」此名稱之獨特性,且針對他人攀附商譽使用「永和豆漿」之情形提出侵權訴訟,避免市面充斥”永和豆漿”店家。
綜合以上內容,若商標在特定地區被認為無法註冊(非衝突前案),但又無法更改品牌時,其他地區因民俗風情不同,仍有註冊空間,若任意直接使用反而可能因侵權導致負擔責任之虞;另申請商標是維護權利的第一步,然商標註冊後,應正確且持續使用商標,以免商標被撤銷,且若隨他人任意使用卻不進行處理,則此商標的辨識度將越來越低,甚至變成產品/服務之通用名稱,未來即便有商標權也難以排除他人使用。
特助 周宛青 彙編